一、关于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大会代表共249名。代表名额原则上是根据地区或单位的工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少分配1名代表。(见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关于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女职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
(一)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设委员21名,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按差额不少于10%的规定,差额2名,委员候选人名额23个。委员候选人中,专兼职工会干部比例不少于60%。
(二)市总工会第十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7名,不设差额。委员中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财会、审计相关专业资格人员。
(三)市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21名,不设差额。
(四)凡推荐为“三委”委员候选人的,原则上应同时推荐为大会代表人选。
三、选举工作
(一)各镇(街)、园总工会(工委会)、系统工会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要根据分配的名额和组成比例,按照1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征求同级党委和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通过召开工会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单位选举工作要在8月中前完成。
(二)市总工会机关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市总工会推荐,市总工会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提交镇(街)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市总工会上报以下材料:
1、《代表推荐和选举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
(1)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时间;
(2)代表的名额和组成比例;
(3)代表推荐、产生的情况(民主程序);
(4)是否符合代表条件;
(5)代表选举办法和选举结果(参加选举人数:应到数、实到数,发出和收回的选票数,有效选票数,每位代表的得同意票数)。
2、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
3、代表名册(一式二份);
(二)在分配、推荐代表、“三委”委员候选人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严格按照市总工会分配方案中规定的名额和组成比例推荐人选,以保证从化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方案的落实;
2、推荐的代表、“三委”委员候选人一定要符合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三委”委员候选人推荐预备名单,要按照民主进行,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酝酿、讨论;
4、推荐“三委”委员候选人要告示同级党委的意见,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5、要认真做好代表、“三委”委员的政审工作,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廉洁等方面严格把关。对群众反映候选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实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总工会报告;
6、各单位要抓紧做好“三委”委员候选人的表格填写等工作,于8月中旬前上报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1)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二份);
(2)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一式二份);
(3)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二份);
(4)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一式二份);
(5)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二份);
(6)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一式二份);
(7)关于推荐“三委”委员候选人的情况报告(一份)。
五、“三委”委员候选人简介填写要求
工作简历:单位和职务的变动情况要分段写明起止年、月,时间要连贯,职务要写全。简介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有关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简历等情况以档案材料为准。简介材料填写后交本人审阅,如本人对填写内容提出异议,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查证属实后并修改。简介需经本人签名、所属党委盖章。
以上表格、材料、填表说明及工会代表会议材料参考式样(电子版)请登陆从化市总工会网的“工会文件”栏中的“市工会十五大相关表格”下载。按要求认真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好相关印章,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送从化市总工会(组宣部),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含相片电子版)保存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简称+工会十五大表格材料)工会代表会议相关文本式样参考材料.zip
“一线职工”:“企事业一线职工”是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和事业单位中处(科、室)领导(含)以下的职工。
“新经济组织”: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等。
从化市总工会
2012年7月31日